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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0月26日,江苏宏德文化出版基金会在常州市金坛区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暨三届十三次理事会及第四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会议。宏德基金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府建明,党支部委员、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管国兴,理事李光华、耿加进、黄诚、管燕如,监事荀罗强,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府建明主持。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基金会换届指引》,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府建明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其中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核心内容。宏德基金会作为文化出版类慈善组织,需将全会精神融入慈善项目的各个环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履行,并最大化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基金会应以改革精神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促进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府建明强调,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我们要理解和把握好修改后的慈善法的相关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慈善活动涉及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多领域,涉及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多个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因此,切实遵循慈善活动中的基本原则,对于开展慈善活动意义重大。我们要牢记慈善活动相关原则,并自觉落实到宏德基金会的慈善工作实践中。
府建明强调,《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基金会的设立、运作和管理,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加强公益慈善事业的建设。他要求,理事会应严格遵循《基金会管理条例》,加强宏德基金会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基金会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合规运作,推动宏德基金会管理的透明化和专业化,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宏德基金会的公信力。
理事会上,基金会秘书处汇报了第三届理事会履责期间的主要工作情况,围绕资助学术类图书出版项目、资助国学传播公益项目、资助学术文化交流及公益活动项目、助学项目、资助珍稀文献发掘、整理、研究等方面,总结了慈善项目开展情况,同时报告了基金会财务工作、内部管理、对外交流和党建工作情况。
监事报告了对宏德基金会各项工作的监督情况,认为宏德基金会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民政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基金会实际情况,在慈善活动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基金会运行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宏德基金会第三届任期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基金会内部管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经表决,一致同意成立宏德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一致通过《宏德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工作报告》《宏德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财务工作报告》《宏德基金会章程修订建议草案》《宏德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第四届理事会的理事候选人名单、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等。
管国兴在讲话中指出,宏德基金会要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导,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的合规高效。未来的公益项目必须始终坚持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管国兴还建议,基金会应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拓展新项目,提升社会效益,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府建明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基金会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他指出,未来要巩固现有项目的成果,同时拓展新领域,提升社会效益。对于换届选举,他要求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公正透明,并希望全体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公益事业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新一届理事会要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慈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基金会内部治理水平,确保各项慈善活动和管理流程的合规性;要加强对慈善项目的跟踪与监督、评估,确保慈善活动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理事们要积极提出更多的建议,在继续资助现有常规性慈善项目的同时拓展新的慈善项目,共同推动基金会的高质量发展。
宏德基金会学术秘书: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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